怎麼會有車停在高速公路上,而且還是在內側車道,25日早上10點多,一名陳姓駕駛開車載著太太和其他一人,在國道3號82.5公里處,突然身體不舒服昏迷,車輛就停在內側車道,太太立刻打電話報警求援。

身穿條紋上衣的陳姓駕駛在員警和救護人員的攙扶下,緩慢的走上救護車,看起來非常虛弱。

高速公路上車速都很快在路況暢通的情況下,車速大約都在每小時70到110公里,而且陳姓駕駛又是在車速最快的內側車道昏迷還好當時後面車子,都有保持好安全距離才沒有追撞上來。

竹林分隊長翁基超:「在高速公路行駛覺得身體不適的情形,應該盡量將車輛開往外側的車道,停於路肩或是避車彎等待救援以免發生危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