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男子曾有兩次酒駕違規紀錄,現在沒車開了,改騎三輪車載廚餘回收,沒想到他竟然還是喝酒上路,被員警攔下,雖然酒測值未達0.25,沒觸犯公共危險罪,但仍被員警開了兩張罰單!
乘客點點頭,員警要旁邊駕駛停下來。
員警vs.酒駕男子:「口罩拉下來一下,吹口氣,我有拿一瓶啤酒,不然我回家,我不要出門,喝酒就不能騎車啊!」
員警vs.酒駕男子:「我有車弄到沒車,剩下三輪車要載廚餘。」
62歲男子酒測值0.21,他自以為開三輪車喝酒上路,就算被抓不會被罰。
員警vs.酒駕男子:「你騎鐵牛車也不可以啊,還載人。」
結果,反而被開兩張違反道交條例罰單,一條是酒駕,最高要罰九萬元。
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第二中隊長陳漢鑑:「拼裝三輪車以汽油引擎為動力驅動,屬於動力的交通工具。」
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第二中隊長陳漢鑑:「不依規定用途行駛,處罰所有人新台幣3600元以上,1萬8千元以下的罰款,並當場禁止駕駛,同時沒入車輛交由監理單位定期銷毀。」
以為騎三輪車不會有酒後駕車疑慮,結果他不只再多背了一次酒駕惡名,工作車還被扣,賠了夫人又折兵。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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