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某銀行前副理43歲譚男曾兼職網路旅遊公司面試官,失業後竟利用工作所獲個資偽造資料網路申辦信用卡,至少10間銀行和30多人都因此受害,刑事局循線逮人送辦。
刑事局今天舉行破案記者會,偵查第七大隊副大隊長黃國師表示,近日接獲被害人報案,稱其並未申辦信用卡但卻收到刷卡帳單,驚覺遭人冒用身分偽辦信用卡消費。
警方進一步追查後鎖定有毒品前科的43歲譚男涉有重嫌,他於民國96年至110年間曾任北市西區某間銀行的副理,在職時負責信用卡相關業務,熟稔內部作業流程,後期還同時兼差擔任1間網路旅遊公司的面試官,負責面試客服人員。
由於譚男後期因工作表現不佳,於去年4月離職,無業的他竟於去年6月起開始偽冒個資線上申辦盜刷信用卡。
據了解,譚男透過兼職工作取得大量個資,因他精通修圖軟體及電子簽章、掃描程式,竟自購專業級修圖軟體偽冒精細個人身分證件、薪資所得及財力證明等資料,再藉此線上申辦信用卡,成功騙取銀行核卡,每張卡額限制約在10萬元內。
經警方清查得知,譚男於去年6至12月成功偽冒申辦30多張信用卡,且國內已有10家銀行因此受害,譚男藉此成功盜刷商品,包括生活用品、飲食和10多支新款iPhone 13手機,非法獲利金額共計約100萬元。
設籍新北市新店區的譚男因和家人關係不佳,且為躲避警方追緝,於台北市中正區、台北車站一帶承租商旅居住,且每15天會更換住所。
全案經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刑事局和新北市警察局海山分局、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共組專案小組追查,經長期蒐證完備後,於去年12月29日在中正區的1間商旅將他拘提到案。
同時,現場查扣現金、iPhone手機、信用卡偽冒文書、證件、毒品和注射器等贓證物。
譚男供稱,自己是因投資失利才從事此非法行為,盜刷購買的iPhone 13手機則是透過網路管道變賣換取現金。但警方根據多項跡證研判,譚男應是缺錢購買安非他命毒品所致。
全案詢後依涉詐欺、偽造文書和毒品等罪送北檢偵辦,譚男聲押獲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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