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城中城大樓大火,造成46人不幸死亡,檢警經過3個多月來的調查,宣布偵查終結!檢察官認定黃姓被告因懷疑郭姓男友另結新歡,蓄意引燃火源要讓男友難堪,才把驅蚊用的淨香灰燼,倒在沙發坐墊上,悶燒引燃大火,因此將她依殺人、蓄意放火等罪嫌起訴,檢察官認為被告事後毫無悔意,求處極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監視器拍下,黃姓被告騎著機車離開郭姓男友城中城大樓的1樓住處,半個多小時後,現場就火光熊熊!
雄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徐弘儒:「目擊證人有看到起火處!」
雄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徐弘儒:「被告於飲酒後,再次懷疑郭男在(前)女友住處,傳送訊息又已讀不回,此時氣憤難平,情緒失控,引燃火源!」
檢警對照災前災後的照片及證人說法,認定郭姓男子占用的住處,就是起火點,由於黃姓女友不滿他先行離開後又不接電話,為了報復,氣得把原本用驅蚊的淨香灰燼倒在沙發坐墊,悶燒而引發大火。
雄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徐弘儒:「找到材質尺寸相同的沙發,目擊證人指出引火大約是在這個地方,而整個冒煙起火的範圍,大概就是這樣一個圓圈的形狀。」
因此,檢方以殺人及放火罪嫌,將黃姓被告起訴,並以她毫無悔意為由,求處極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雄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徐弘儒:「欲藉點火滋事,報復男友,致引發重大火災,無辜生命死亡,無以回復,且犯後毫無悔意,飾詞狡辯,態度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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