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斗六一間紙廠積欠員工薪水,工作6年多的羅小姐,被積欠11萬的薪水,另外一位作業員葉先生,手被機器捲入職災加薪水27萬,只拿到2萬元,工廠宣告破產了,兩個人的錢拿不回來。
葉先生在雲林一間製紙廠,擔任作業員,他的手臂兩年前被機器捲入,造成職業傷害,現在無法提重物,生活受影響。
當事人葉先生:「(公司)講得很好聽,就是說,喔,會處理,可是一直拖拖拖拖拖到後面,我沒辦法了才去送那個文件(申請墊償)。」
當事人羅小姐:「2019就有開始欠(薪),但是後來也是有慢慢的給我們(對),後來2020年之後就沒有再給我們薪水。」
羅小姐在公司擔任貨物管理員,六年下來也被公司積欠4個多月的薪水,將近11萬元。
當事人羅小姐:「強制執行之後中間有給我1萬元,現在還欠了10萬多。」
羅小姐2020年6月離職,和公司勞資協商,原本對方承諾每個月還1萬5,但只還了1萬元就沒下文,向縣府申請代墊求償又卡關。
雲林縣政府勞青處處長張世忠:「前半年之前才能申請,(羅小姐)剛好差了大概1個月的時間,所以就無法符合相關的勞基法規定。」
雲林縣政府勞青處處長張世忠:「啊,只不過說現在的話,因為公司已經歇業,那也無相關的資產可供執行。」
雲林縣府說,要討回這筆欠薪有難度,根據勞基法規定,如果遭欠薪才離職,可以申請失業補助,短暫解決生活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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