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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錯人 戶政員烏龍涉洩密遭起訴

記者 林佳瑩 / 攝影 江俊彥 台中 報導
發佈時間:2008/04/30 12:11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台中縣豐原一名戶政所員,因為錯把同名同姓,而且同住后里鄉的2名謝先生當成同一個人,結果給錯律師助理資料,導致另外一謝先生無端成了被告,背負23條罪,雖然在開庭前發現告錯人,但莫名其妙被告的謝先生認為,戶政人員有疏失提告,檢察官依洩漏祕密罪將戶政員起訴。

她就是害律師告錯人的陳姓戶政人員,知道自己被檢察官依洩漏祕密罪起訴,心情相當低落。戶政人員陳小姐:「我特別登門道歉,跟我們祕書和股長一起去道歉,他也打電話來說接受道歉,但是他要賠償。」

陳小姐在戶政事務所服務將近20年,資歷相當豐富,她說她原本在人事室任職,發生調錯資料時,她才轉調新職務8天,還不熟悉工作內容,才會害同名同姓而且同住后里鄉的謝先生,無端變成被告,還背上了23條罪名。戶政人員陳小姐:「可能出現2個人,那我可能就是那時候的認知上,以為那是相同的人。」

陳小姐坦承,自己有行政疏失,把2名謝先生搞錯了,事後也被記申誡處份,雖然案子在開庭前發現告錯人,但莫名其妙被告的謝先生,前後收了23封傳票,造成他很大困擾,於是請求國賠10萬敗訴,又對戶政員和法官、律師提告。謝先生家屬:「他沒講,我們怎麼會知道。」記者:「他沒說?」謝先生家屬:「我們不了解,怎麼會問他。」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戶政員陳小姐,沒有經過詳細審核,沒有遵守公務員應保守個人資料的義務,依刑法洩漏國防以外祕密罪起訴,無論結果如何,陳小姐說,她已經為一時疏忽付出代價,希望謝先生能原諒她。

#戶政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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