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重機騎士,日前行經台64線五股路段,對著前方計程車連閃三次大燈、超車後還刻意減速,最後自摔骨折,運將全程目擊、幫忙打110報案,指控騎士,疑似不滿他一直開在內線、才會故意挑釁,但也強調自己一直保持最高限速,沒有擋路。
看見重機騎士突然左搖右晃,接著重摔往前滑行,運將趕緊靠邊停幫忙打110。
計程車司機劉先生:「我慢下來,我閃他一次大燈,我也沒有按他喇叭,我只是提醒他注意車速,所以我閃他大燈,我不是說我像他閃了很多次。」
這名劉姓運將23日晚間11點多,開車行經台64線五股路段,遇上這名重機騎士,他指控騎士不滿他被擋路,連閃好幾下大燈超車後還故意減速,但運將說,自己車速一直保持在最高速限80公里,認為沒有擋路問題,也沒有要爭道,沒想到對方會自摔,騎士多處擦傷左手骨折,被送往醫院治療。
但快速道路沒有最低速限,不會因為車速過慢開罰,但若是在高速公路上開太慢就會吃罰單,這輛銀色轎車開在雪隧內時速33公里,和最低限速70公里,還差很遠,挨罰6000元。
另外這輛白色轎車,時速同樣不到70,後車只能跟著慢慢開,一旁告示牌,還秀出車牌,要駕駛趕緊加速,警方統計今年雪隧內取締龜速車,就多達1509件,但龜速行駛除了造成交通堵塞,若是後方車輛來不及反應發生追撞,後果不是罰錢就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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