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BRT站體近期在維修,有網友爆料,日前在東海大學附近,一名男子抱著小孩,找不到公車站,竟以肉身擋在公車前面,還不斷叫囂,由於公車規定到站後,才能開車門讓乘客上車,雙方僵持不下,後來男子遭勸離,公車突然拋錨了,害車上乘客只好全數下車,走到其他站搭車。對此,警方表示,男子的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300元罰鍰。
![搭不到公車,台中男竟抱孩子以肉車擋車。(圖/翻攝自Dcard)](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17/11/09/20171109193947-11b8e8d3.png)
![搭不到公車,台中男竟抱孩子以肉車擋車。(圖/翻攝自Dcard)](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17/11/09/20171109193947-11b8e8d3.png)
一名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9日上午8時許,搭公車上班行經東海大學、台中榮總附近時,一名男子手中抱著小孩,因BRT站體近來在維修,找不到公車站,乾脆趁停等紅燈時,用肉身擋車,然而,公車規定,除了到站外,不能任意讓乘客上下車,因此,司機沒開門讓男子上車。
![台中男抱小孩擋公車的過程,全被民眾錄下PO網。(圖/翻攝自Dcard)](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17/11/09/20171109193947-11b8e8d3.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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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所副所長楊永存說明案情。(圖/警方提供)](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17/11/09/20171109193947-11b8e8d3.png)
對此,台中市第六警分局永福所副所長楊永存表示,當天並未接獲民眾報案有人擋車,但從影片中研判,男子的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可處新台幣3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