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有一位騎士控訴,他在虎尾河堤道路騎車時,遇到逆向超車的白色休旅車,差點閃避不及撞上,氣的提供影像向警方告發,不過沒成功被駁回,讓他超傻眼。警方解釋黃色虛線確實可以超車,而且根據影像判斷,白色休旅車有保持30公尺超車安全距離,所以不算違規。
投訴人陳先生:「看到我還硬要超車,這樣還不算危險駕車嗎?」
事發就在雲林虎尾河堤道路,當時騎士被這輛車嚇壞,提供行車紀錄器影像向警方檢舉,不過沒成功被駁回,讓他超傻眼。
陳先生說對方明明危險駕車,差點出意外了,警方還要他禮讓逆向車輛;不過警察解釋,黃色虛線確實可以越線超車,並沒有違規。
民眾:「當然是可惡啊,(要閃啊),不然要發生車禍嘛。」
民眾:「因為你這樣子會造成車禍啊,危險太大了。」
普遍大眾也認為影片中超車的行為太驚險,應該屬於危險駕車,對於裁定結果有疑慮,警方出面回應。
虎尾分局第五組組長黃春榮:「他(白色休旅車)有30公尺以上的距離,所以說他超車的動作來講,應該是尚無違規。」
不過騎士直行卻要禮讓逆向車,陳先生無奈說遵守交通規則卻差點出意外,對方這樣還算沒違規,真的好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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