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有一名醫師娘,在家中喝了不少紅酒,急著開名車去接女兒,撞翻一對騎機車的母女,涉嫌肇逃,直到第二次追撞才停下來。她委託的律師表示,一般人撞到東西後,會有煞車的反射動作,但監視器發現車子煞車燈沒亮,並找醫院作證,表示酒測值1.55毫克,可能處在半意識或無意識狀態,證明醫師娘並非故意肇逃,法官採信了,肇逃部分判處無罪。

四分局交通小隊長王俊福:「沒辦法配合警方酒測,就強制送醫,經過醫院的抽血,換算酒測值是1.55毫克。」

委任律師麥玉煒:「當事人在發生碰撞的時候,後煞車燈並沒有亮起,肇事之後的車行方向並沒有改變,數度還因為酒醉過程而昏睡,專業人士表示,因為酒精的高度作用之下,產生了視覺隧道症。」

律師以監視器中,醫師娘的名車煞車燈沒亮起,表示她沒有反射動作為證,法官對照醫師及其他證人說法,判處醫師娘確實違反公共安全,但肇逃的部分判處無罪。
醫師娘開名車接連追撞,原本致人傷害肇逃逸,得處刑責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但地院判處醫師娘肇逃部分無罪,檢方將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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