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408次太魯閣列車釀49死、200多人受傷的重大事故案件,花蓮地方法院今天裁定被告李義祥新台幣60萬元交保;華文好停押責付,都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月。檢方不服提抗告。
花蓮地方法院表示,台鐵第408次太魯閣列車重大事故案,被告李義祥等人過失致死等案件,經合議庭訊問後,認其等涉嫌起訴書所載過失致死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裁定應予羈押;並分別裁自110年7月21日、110年9月21日起延長羈押2月。
花蓮地方法院審酌被告華文好、李義祥涉嫌過失致死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均有逃亡風險存在,而均有羈押的原因;不過此案相關證人均已到庭交互詰問完畢,依目前訴訟進度,確保後續審理等程序順利進行,應無繼續羈押之必要,參酌兩人經濟能力、犯罪情節、造成之法益侵害大小、分擔犯罪實行角色地位等因素,裁定准許停止羈押及分別提出保證金、責付、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
限制出境、出海部分,已通知內政部移民署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