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大同分局員警日前於傍晚下班時段,在重慶北、南京西路口進行交通疏導勤務,赫然發現一名中年男子,未依號誌、違規穿越馬路。當時員警馬上騎車追上去,將人攔下,沒想到這名男子看到員警後,神情慌張,警方當時覺得可疑,因此請他出示證件,果然一查是名「通緝犯」。
58歲余姓男子家住桃園,先前因詐欺案遭判刑,卻沒依規定報到,反遭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這個月15日,他獨自到台北市大同區附近閒晃,卻沒依照路口號誌,闖紅燈、穿越馬路,被在旁執勤的員警,全程目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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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馬上騎車往前追,將余姓男子攔下,沒想到他眼神閃爍、面對員警問話,回答的也有點心虛,甚至頻頻向員警求情,說「長官給我一次機會,我只是趕時間,下次不會了」。警方仍覺得很可疑,硬是要求他拿出證件查驗,沒想到小電腦一輸入,通緝身分當場被拆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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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自己要被帶回派出所,余姓男子繼續裝可憐,向警方說「我的刑期都已經執行完了,該付的錢也付了」,甚至還翻找包包,想出示自己的出監證明。但員警仍依照規定,對違規部分開出罰單,通緝的部分,則是交還該轄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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