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在外商銀行擔任副總裁的林姓男子,日前被妻子發現,電腦裡竟然有多達15.8G和10名女子的不雅影片,而且還按照中英文姓名分類,並標示拍攝的年度。妻子形容丈夫是「銀行界李宗瑞」,因發現不雅影片中,有一名女性幾乎不醒人事,懷疑是被撿屍性侵,氣得向檢察官告發,不過事後檢察官找到這名女子,她表示當初和林姓男子是情侶關係,不記得被性侵,檢察官認為犯罪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但高檢署認為全案調查完備,駁回再議。
妻子無法再忍受林姓丈夫的行為,怒告丈夫妨害家庭、妨害秘密、乘機性交等罪。不過外遇部分,因大法官已宣告通姦除罪化,處分不起訴,而妨害秘密檢察官認為林男在拍攝妻子時,都是拿手機近距離拍攝,林妻也有和丈夫對話,因此檢察官也認為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