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義務役軍人梁姓男子今年6月間,涉嫌攜帶向軍中同袍購買的槍枝南下嘉義縣找王姓前女友,因要求復合被拒,竟近距離槍殺王女致命,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建請從重量刑。
嘉義地檢署今天發布起訴書指出,軍中同袍秦姓男子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目前仍在偵辦中。現年23歲梁姓男子為現役軍人,今年5月底,向秦男以新台幣5萬元代價,購買一把改造手槍及子彈9顆。
被告梁男去年10月間,因與王女共同在高雄市一家燒烤店工作認識,進而交往,兩人今年6月間發生感情糾紛,梁男於6月16日下午攜帶所購買的槍彈,從台北市搭乘客運南下嘉義市,並搭乘計程車前往王女住處,發現王女並不在家。
梁男又搭乘計程車前往嘉義縣水上鄉王女的親戚住處,便打電話給王女出面,兩人在該住處門口談判,梁男要求復合遭王女拒絕,雙方發生言語爭執後,梁男竟從包包拿出一把改造手槍近距離朝王女胸口開一槍。
當時在一旁的王女親戚見狀,立即壓制梁男並報案,王女被緊急送醫急救仍不治,警方到場逮捕梁男,並查扣犯案槍枝及子彈。
檢方審酌被告梁男明知改造手槍及子彈為高危險的管制物品,僅因私人情感因素即持槍射殺被害人,除了依殺人罪嫌起訴被告外,並建請從重量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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