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反被誣告肇逃!桃園一名黃姓男子日前駕車行經一處窄巷準備禮讓來車時,被一名莊姓員警認定違停要求駛離,未料途中不慎輾過對方左腳,他見狀不停道歉也願意賠償,對方卻立刻通報「民眾故意開車壓我的腳」,甚至無故提告肇逃,讓他無奈直呼,「這警察根本是想懲罰百姓」。
黃男隨後被帶到派出所做筆錄,也透過行車紀錄器證實自己確實在讓車,其他員警也紛紛勸和解,未料原本答應和解的莊警,過沒幾天突提告過失傷害、肇事逃逸,甚至聲請簡易判決,他無奈表示,莊警態度差、說詞反覆,且原本說好和解又反悔,甚至提告子虛烏有的肇事逃逸,雖然最後處分不起訴,仍收到一份過失傷害判決書,讓他直呼「這警察根本就是想懲罰百姓」。
判決書指出,黃男在未開窗、確認情況的情形下,貿然起始前行輾過莊警左腳,致使其左側足部挫傷,認為他因疏失造成員警受傷,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桃園市警察局桃園分局也針對此事做出回應,「莊員基於維護自身權益主張,分局予以尊重,也尊重司法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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