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有民眾看到員警正要把「違停車」吊走,但警察一邊拍照蒐證,拖吊人員竟同時擺輔助輪,懷疑警察沒先開罰單,就拖車,難道是爭績效?趕在車主回來前,把車子上架拖走,對此警方回應,民眾只看到後半段拖車流程,員警早已在車內寫好舉發三聯單,並沒有程序瑕疵。
記者李潔:「民眾當時違停的位置,就是在這個殘障車格,員警看到,要將它開單拖走,沒想到整個過程,被目擊民眾懷疑,過程有瑕疵,依照拖吊的SOP,必須要先拍照,第二個就要來製作紅單,接著貼上封條,在地上畫記粉筆記號,最後才是架輔助輪,把車子拖離現場,而這整個流程缺一不可。」
違停轎車就是這一部,車主停在身心障礙傳用停車格,卻沒擺放相關證明,巡邏員警當場把車吊走,被路人質疑,先拖吊才填寫舉發三聯單,似乎不符合規定,員警解釋,他其實已經在車內填寫罰單,才拍照貼封條,最後把車吊走,沒有程序問題。
新北交通大隊行政組長李秉鴻:「就是新店分局得這個案子,因為民眾當天提供的畫面,它有一些就是角度上的問題,我們沒辦法在第一時間,直接來做認定跟判斷,所以目前會等新店分局查明狀況之後,再做回復,未來會針對拖吊的部分,來加強使用電子舉發。」
拖吊業者手腳快狠準,架設輔助輪把車吊走,卻沒看到員警開罰單,不免讓路過民眾懷疑,是否在搶時間爭績效,就怕車主途中趕回來,車子吊不走,只能現地歸還,對此,警方回應絕對依法拖吊,沒有程序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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