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蔡姓父親得知女兒與男網友交往僅1個月就發生性關係,甚至還說要嫁給對方,氣得忍不住動手毆打女兒,造成女兒前額、左肩及前胸挫瘀傷。案經基隆地方法院審理,蔡男被依家暴傷害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時,蔡男懊悔表示,他並不反對女兒嫁給網友,只是兩人交往時間真的太短,對於該網友是否能夠交付終生,應再三考慮,他是出於愛女心切才會忍不住動手,「我很後悔,因為愛子心切,為了保護她,所以很衝動做了這個行為,我很後悔」。
法官認為,蔡男不思循理性方式處理糾紛,以暴力方式侵害女兒,實在不妥,且至今仍未和女兒達成合解,但考量他犯後態度、動機目的手段等等,決定依家暴傷害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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