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國務機要費案更二審 陳致中夫婦涉洗錢否認犯罪


發佈時間:2021/01/26 17:00
最後更新時間:2021/01/26 17:00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圖/TVBS資料畫面)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圖/TVBS資料畫面)

國務機要費案更二審今天開庭,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妻子黃睿靚到庭否認犯洗錢罪,不知金錢來源為何,2人均是受母親、婆婆吳淑珍指示去銀行開戶,做相關資金移轉。

前總統陳水扁等人被控涉國務機要費案纏訟多年,陳水扁因病不能到庭而聲請停止審判,台灣高等法院於民國105年4月間裁定陳水扁在能到庭前停止審判,其餘被告則繼續審理。受命法官李世華今天傳喚被告陳致中及黃睿靚。

 

陳致中及黃睿靚委由律師表示,他們是依照吳淑珍指示,到銀行辦理開戶,為相關資金移轉,帳戶內的錢是否為南港案、龍潭購地等貪污案的資金,或是選舉結餘款,並不清楚。

他們的律師之前聲請傳喚吳淑珍、前省長宋楚瑜、立委柯建銘等人到庭作證,法官詢問3人到庭的待證事項是什麼,律師與陳致中及黃睿靚討論後,決定捨棄傳訊3人,全案沒有要再調查證據。

全案緣於,最高檢特偵組(已裁撤)偵辦前總統陳水扁涉嫌貪污國務費、南港案、龍潭購地及疑洗錢案,民國97年間起訴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等人,案件歷經一、二、三審審理及發回後,部分(南港案、龍潭購地)已判決有罪確定,剩國務機要費及洗錢案目前由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審理,期間法官調動,改由李世華為受命法官。
 

陳致中、黃睿靚被控幫助扁、珍洗錢部分,一審分別被判刑2年6月、1年8月,2人各併科罰金新台幣1.5億元,黃睿靚獲判緩刑5年,須向公庫支付2億元。

二審時刑度獲減輕,高院改判陳致中1年2月,併科罰金3000萬元;黃睿靚判刑1年,併科罰金2000萬元,緩刑4年,緩刑附帶條件為支付公庫1000萬元。最高法院撤銷二審判決發回更審。

高院更一審認定,陳致中及黃睿靚僅隱匿金錢,並無犯罪所得,依法將罰金減輕,判陳致中1年2月,併科罰金450萬元;黃睿靚1年徒刑,併科罰金400萬元,緩刑4年,緩刑附帶條件為支付公庫1000萬元。案件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二審進行審理。(中央社)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

👉招財能量爆強的財富精油,還可抽Audi

👉偷做醫美嗎?臉怎麼亮成這樣

👉你有聽過洗髮精也要換季嗎?


◤EF海外遊留學專家◢

👉最後倒數! 暑假海外遊學團/營隊報名即將截止

👉半年/一年也可以「微留學」,高達6萬元折扣!

👉給自己一個遊學假期,同時提升語言及國際觀


TVBS每日熱搜榜

#陳致中#國務機要費#洗錢#陳水扁#吳淑珍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694

0.0826

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