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檢署一名外聘汪姓保全今年3月至7月間涉在士檢女廁內偷拍多名女子如廁。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依25個妨害秘密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汪男所屬的保全公司今年1月間與士林地檢署簽訂「警衛勤務服務合約書」,派遣汪男在士檢執行門禁管制、巡邏通報、安寧維護等警衛勤務工作。汪男自3月起趁巡邏2樓、4樓的機會,尾隨女子或預先進入女廁躲藏,以手機拍攝女子如廁畫面。
汪男今年7月15日上午故技重施時,被女子發現;女子大聲呼喊,汪男被法警逮捕,解送內勤檢察官,並查扣作案用手機。士檢偵辦後,查出汪男共犯案高達20多次,依妨害秘密罪將他起訴。
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判決汪男25個妨害秘密罪,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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