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蘇震清遭起訴收賄罪,目前在押;蘇的委任律師今天代發聲明,質疑關鍵偵訊錄音聽不到聲音;北檢澄清,確有2筆無聲的錄音檔,應是設備老舊所致,絕非人為變造。
北檢表示,2筆無聲的錄音檔分屬李恆隆、李秀峰偵訊內容,檢察官發現後主動陳報法院,並洽請刑事局及相關專業單位協助修復,籲請訴訟當事人或外界勿做無謂揣測或刻意於訴訟外影響輿論,以免誤導民眾,徒增社會紛擾,更嚴重打擊司法並影響公平審判。
蘇震清的太太廖靖汝上月20日質疑,偵查過程中,許多關鍵錄音錄影檔案遭雜訊遮掩,懷疑是否有隱匿誘導被告的行為;北檢當時回應,現場除錄影,另有一套專門錄音設備,錄影設備的聲音有雜訊,錄音設備可證明檢方沒有不當取證。
廖靖汝今天偕同蘇蘇震清的委任律師陳佳瑤等人舉行記者會,公布昨天取得的另一套備用偵訊錄音檔;陳佳瑤轉述蘇震清聲明,表示檢察官所謂的備用錄音帶,經比對檢查發現,除了沒有完全提供,仍有多數關鍵錄音遭受遮蔽、聽不到聲音,疑有人為變造。
台北地檢署發布新聞稿表示,蘇震清以書狀向台北地院聲請拷貝有關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李恆隆姐姐李秀峰錄音檔案,共計20筆資料(5筆為調查局詢問錄音、15筆為偵訊錄音)。
北檢表示,檢察官上月27日提供台北地院偵訊錄音檔案,其中李恆隆民國109年8月24日、李秀峰109年9月2日2筆偵訊錄音檔可正常播放,但無聲音,其餘偵訊錄音檔則均無異常。
北檢說,2筆無聲音的錄音檔,可能是偵查庭收音設備老舊及錄音設備操作問題,以致影響錄音效果,絕非人為變造所致。
北檢指出,李恆隆、李秀峰所有偵訊過程均有辯護人在場行使辯護權,且偵訊筆錄均經李恆隆、李秀峰及辯護人當庭確認無訛後簽名,且李恆隆、李秀峰本人或辯護人,對歷次陳述,均不曾質疑遭到不正當訊問的情形。
北檢還表示,李恆隆於北院進行準備程序時,更明確表示,他偵查中自白是出於個人自由意志,而2次錄音檔無聲的偵訊都是李恆隆與李秀峰於該段時期內密集接受偵訊的其中一部分,從整體偵查結果而言,這2次偵訊內容顯與2人前後偵訊內容具延續性,並無二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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