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外甥欠錢,法院卻向舅舅追討!新北市一名王先生,日前收到法院的信,裡頭說,他的外甥94年入獄的勒戒費用3千多元,一直到前年過世都沒有繳,而他是法定代理人,要替他繳清,讓他非常納悶,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成了外甥的法定代理人,之前就連他的媽媽也幫忙付過肇逃罰單,但按照繼承順位,怎麼輪都不該輪到他,現在他也準備提出聲明異議,就怕之後還有其他債務,也都要他負責。
當事人王先生:「我很納悶就是說我只是他的舅舅而已,我也曾經沒有給他寫什麼法定代理人,或是我是他的扶養權人,或是我是他的監護人什麼都沒有。」
真的有些納悶,看著法院的債權憑證,竟然還得替他繳3千多塊,原來他的外甥在民國94年吸毒入獄,期間勒戒的費用,出獄後一直到前年過世都沒有繳。
而律師表示,通常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都是父母,但如果有利益相反不能代理時,法院、主管機關或是衛福利機構,就會為未成年子女特別選任。
律師王家敏:「那本案的情形,舅舅會成為外甥的法定代理人,可能要考量當時的時空背景,是不是有特別選任之。」
這麼多年下來,王先生沒有收過任何通知,根本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成了法定代理人。
當事人王先生:「我現在訴求是法定代理人,是誰給我扣上去的,法院執行法官就可以直接給我扣上去嗎,我根本沒有承認。」
雖然3千多元數目不多,但要是這次幫他繳款,也擔心之後又發現有其他債務,都會向他追討,王先生現在也準備提出聲明異議,捍衛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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