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追蹤,南港這起死亡車禍,依規定騎電動滑板車,不能上路,因此肇事的郭姓男子,算行人不算騎士,但他疑似有闖紅燈,不適用霸王條款,得負擔部分肇責,現在修法延宕,個人代步載具亂象頻傳,曾經有男子酒駕,騎電動滑板車,摔斷牙齒,現在使用的人越多,盼相關單位研擬配套!
轎車駕駛:「突然滑板車,滑到路中間,我反應不及就突然撞上,當下真的嚇到以為撞到小孩。」
怎有滑板車往馬路行駛,駕駛也很匪夷所思,畢竟過去就有男子酒駕,騎電動滑板車上路,撞路邊廂型車,造成滿臉鮮血,摔斷牙齒,還有女子騎人行專用道,遭警方攔查開單,這些代步工具,通通沒有合法路權。
這回南港的意外車禍,釀一死一傷,電動滑板車的騎士,暫時歸類為行人,疑似有闖紅燈,也不適用霸王條款,恐怕得負擔部分肇責!
其實電動滑板車,還是平衡車,依法不能騎在馬路上,時速最快能到25公里,業者說還是有一定的危險性。
電動滑板車業者鄭凱夫:「政府(如果)沒有規定,對這類東西,一個時速的限制的話,只會更亂。」
根據統計,個人代步載具違規取締到9月為止,台北市開罰52件,新北市則有10件,依法最高可罰3600元,偏偏5月份,道交條例修正草案,一讀通過,二三讀,卻還遲遲卡關。
北市交通局技正黃皇嘉:「中央立法通過之後,要以電力作推動,作推進的動力,第二個部分它原則上,行駛速度在25公里以下,那它車輛的部分一定要通過保險,要通過型式的認證。」
修法延宕,這類個人代步的載具,亂象頻傳,現在法規未上路,攸關安全疑慮,恐怕不是只有罰錢,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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