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裡來火裡去,協助救人的消防隊員竟然是竊賊!苗栗一名41歲楊姓消防隊員,從去年陸續被發現,在服務的分隊裡,偷走泡麵,高粱酒等,受害隊員不滿對他提告竊盜,沒想到他又在五月份,在火車站偷走腳踏車,直到員警上門抓人,事情才曝了光。


坐上公車,離開消防隊的男子就是楊姓消防隊員,是否涉嫌偷東西,他低頭不發一語。

他被發現,2019年任職苗栗分隊時,陸續偷走3名同事泡麵,全被監視器拍下,怒告竊盜罪名,後來轉任頭屋分隊,又偷走團購的高粱酒,再次被拍下提告,今年5月,他騎著UBKIE在火車站附近,偷走一輛腳踏車,被警方查獲,到消防局抓人。
苗栗消防局副局長匡夢麟:「除了就現有的證據之外,我們也給我們同仁適當的陳述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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