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成立的婚友社「和荔婚顧公司」,當年找來數十名妙齡女,透過交友網站假裝以結婚為前提,趁機誘騙有經濟能力的男性網友上鉤,到2014年間共有上百名男性受害,並且非法吸金超過4千萬。受害者提告後,檢方起訴負責人、前市議員林國權等81人,但台中高分院認定不構成詐欺罪,日前判決所有被告無罪;至於負責人林國權,則在今年初過世。
法院判決指出,「和荔婚顧公司」是由前高雄市議員林國權在2010年成立,並擔任負責人,該公司推出一系列的服務契約。但自2014年起,陸續有不少參加和荔的男性會員,指控該公司利用美女業務員,到社交網站「愛情公寓」來認識想結婚的男性,先假借談感情再以投資利益為誘餌,要他們購買婚顧契約。不少人想要抱得美人歸,但卻連牽手、接吻都沒有。該契約還分別由中壢的威億、台中的泰頤及高雄的建誼3間公司推廣業務。
當時身為董事長的林國權,還在介紹影片中親自上陣,「有一句話這麼說,繁文縟節交給我們,美麗的回憶留給你。」不過檢方查出,和荔婚顧在成立的短短4年期間,就換了3次據點,推測應該躲避受害者找上門而要求賠償。
檢方還表示,和荔婚顧還要求底下的美女業務員,隨時回報交往進度,還要讓男性會員有「戀愛感」,若是沒業績就會遭到公司淘汰,因此認定這根本是計畫性的利用他人感情作為販售商品的手段。追查發現,該公司吸金超過4千萬元,受害男性約170人,訊後依違反《銀行法》、詐欺等罪起訴林國權等共81人及和荔等4家公司。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雙方簽訂的婚顧契約仍存在,且有履行的案例,加上購買者都是成年人,具有一定社會歷練,即便女業務員有透過言語來影響購買意願,這只能算是民事上的動機錯誤範疇,並未達成刑事詐欺的程度,因此判決林國權等81人全都無罪。
案件上訴台中高分院,法官維持一審見解,日前仍判決所有人無罪;其中林國權已在今年1月初亡故,法院諭知公訴不受理。至於被害者當中,有13名男性對和荔公司及11名美女業務員提告1000萬的損害賠償,但法院認定這些男性們在簽下契約時均清楚內容,而且契約能履行,因此判決13人均敗訴;其中1名陳姓男子不服再提上訴,求償100萬元,全案還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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