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警察李承翰遭殺害身亡後,嫌犯一審判無罪,父親更在提出上訴後,因病逝世,法務部長蔡清祥再度受訪,透露殺警案後,刑法87條監護規定,已經草擬將5年期限,修改為不限次數延長,不過對於無罪判決,曾任法官的律師莊秀銘認為,一審法官曾將王景玉與鄭姓嫌犯相比,卻疏忽案情發展的連貫性,直指法官失職。
對於罹患精神疾病的嫌犯,案子在起訴前或審理中可送精神鑑定,讓法官多份專業判斷依據,相較王景玉與殺警案,小燈泡案在士林地檢署偵查中,就進行第1次的鑑定,不過殺警案迅速被起訴送往法院審理,一審時才做第一次精神鑑定,儘管在一審中檢察官曾聲請由不同單位鑑定,但仍遭駁回,而王景玉的部分則是在二審即更一審都進行鑑定。
律師莊秀銘:「他(鄭姓嫌犯)知道買車票知道北上,知道帶兇器知道上火車,知道對號入座,這個都有判斷能力,你有沒有針對這幾個環節,去做一個很精緻的調查,坦白講如果拿了一個醫生的鑑定報告,我就說他思覺失調我就判他無罪,我覺得這法官是失職的。」
殺人被判刑無罪,不少人無法理解、接受,就連曾任法官、檢察官的律師莊秀銘也說重話,認為法官失職,因為鄭姓男子先到派出所求援沒下文,轉而決定搭車北上,卻在過程中爆發衝突殺害警察,但一審法官用一份鑑定報告,認為當時狀態,嫌犯已經不能辨識行為違法,律師質疑,男子先是陳情,後則隨身帶刀還買車票,難道無辨識能力。殺警案後,修法問題也逐一浮現。
法務部長蔡清祥:「我們現在把這個條文(刑法87條)就,修正為可以延長不限次數,不過每一年都要做鑑定跟評估。」
刑法87條的監護規定,原本是5年,殺警案後法務部草擬條文,要將5年改成不限次數延長,以建構完整社會安全防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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