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前年9月間傳出私立幼兒園的老師不當管教,強硬拖行一名年僅4歲的男童,還把他拖進教室,害男童跌倒在地,甚至還捏臉頰、打背部,媽媽發現男童半夜常哭醒,調閱監視器才發現真相,心碎提告。台南地院判定女老師犯強制罪,處3月徒刑,並得賠償男童7萬元,可以上訴。
台南地院庭長林臻嫺:「她逾越了她管教權的合理範圍,她用拖拉的方式把小孩拉出教室,然後又拉回來,導致這個小孩因為重心不穩然後跌倒。」
男童母親(2019.1.25):「至少有三個月的時間以上,就是都半夜會做惡夢哭醒。」
事發後,男童經常半夜做惡夢哭醒,有情緒行為障礙,媽媽調閱監視器才發現真相,當時老師說,是因為男童干擾到其他同學畫畫,制止不聽,才會拉著他走出教室,本想交給隔壁班的老師暫管不成,才帶回教室。
台南地院庭長林臻嫺:「她的處置並不是妥當的,對徐童跟同班的同學都造成不良的影響。」
由於黃姓女老師已經認錯,也離職無法從事幼教工作,院方判處她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緩刑2年,並得賠償男童7萬元。
園方人員:「發生這差不多兩個多月她就辭職、離職了,快一年了,希望事情平息就好了。」
管教失當的老師早已離職,園方只希望風波就此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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