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名人妻外遇陳姓人夫,2人先後發生多次性關係;事後女方覺得後悔,想要結束這段不倫戀而提出分手,沒想到對方竟稱說偷拍她的裸照,威脅女方繼續交往。人妻不堪折磨,事後向丈夫坦白一切。人妻和丈夫向陳男提告,最後被高雄地院依妨害婚姻、妨害秘密罪判處1年2個月,得易科罰金42萬元。
檢警調查,陳姓人夫已婚有小孩,他和人妻是在工作上認識,儘管彼此都得知各自有婚姻關係,但2人仍陷入不倫戀。彼此在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間,先後在高雄、台東等汽車旅館或摩鐵開房間,至少發生10次性關係。
事後女方想結束這段不倫戀,向陳男提出分手;陳男趁2人一同前往台南關子嶺遊玩時,在房內偷拍女方裸照。陳男威脅女方要公布裸照,並且將婚外情告訴她丈夫,甚至還要將裸照散布到公司和住家附近發放,藉此繼續維持這段不倫戀。
人妻遭到威脅後飽受折磨,最後向丈夫承認一切;丈夫得知被戴綠帽十分生氣,對妻子和陳男提告妨害家庭,但最後選擇原諒妻子撤告;至於人妻則是對陳男提告妨害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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