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猥褻案,陷入羅生門!遭指控的幼兒園,在當地相當知名,事件爆發後召開說明會澄清,但女童父母不滿業者隱瞞實情,甚至反控小孩說謊。對此業者回應沒有指責女童,也強調遭指控的男童才剛試讀三天,和女童就讀不同班級,使用不同廁所,由於園方監視器故障無法還原事發經過,也讓整起事件充滿疑點。
其他家長收到園方簡訊,寫下避免家長不了解實情,誤傳造成幼兒傷害及園所名譽損失,決定召開說明會,女童父母不滿,園方當著所有家長的面,怪罪女童說謊。
業者:「絕對需要召開緊急會議,但是針對指控,我想沒有這樣的說法,為了孩子,不會輕易說出孩子(說謊)這樣的狀況。」
女童表示當時上廁所,男童不斷觸摸她,多次向對方說不要碰我,由於廁所門無法上鎖,女童擔心推開門,男童可能會往後跌倒受傷,才沒推門求救,但實際到場觀察,幼兒園大中班和小班,使用不同廁所,被指控的男童就讀小班,才剛試讀三天,否認曾到中班上廁所,加上女童多次陳述,猥褻的對象都不同,偏偏幼兒園內的監視器故障,無法釐清,讓整起案情疑點重重。
業者:「我覺得不合理,是誤會,但實際案情讓教育局跟婦幼隊都知道。」
親子專家表示,3到5歲幼童正值性器期,對性器官產生興趣,會出現探索身體的行為,最好從3歲開始,教育小孩認識自己身體,萬一遭受不當對待,才能正確傳達。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兩個孩子都是受害者猛懂無知,標籤化性侵對男女都下太重,畢竟兩個孩子都是無行為能力,建議三歲認識器官名稱。」
台灣過去三年,每年有超過四千件性侵案,但只有五成遭到起訴,因為性侵案屬於隱密犯罪,在缺乏物證下,被害人證詞成了唯一證據,對懵懵懂懂的幼童來說,對性還不了解,也不像成人能流暢表達,很難認定玩耍和性侵的界線,目前教育局和社會局介入了解要調查清楚,避免造成任何一方孩童受傷。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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