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有台電員工私下收錢,幫助竊電!刑事局查出台電一名呂姓稽查班長,和網咖業者達成協議,以每年三百萬元的酬勞,協助在電表上動手腳,曾經網咖業者應繳交12萬元的電費,最後卻只付款2萬元,落差之大,粗估這八年來,造成台電損失恐怕高達上億元。

一間一間查電表,因為刑事局警方查出,有台電員工內神通外鬼,收賄竊電,情節嚴重,甚至時間超過10年。

刑事局四大隊副大隊長王志成:「(呂姓稽查班長)利用職務上之便,以及這個台電稽核制度的一個缺失,涉嫌竄改實際用電的調查書,使得用電大戶能夠規避鉅額電費的繳交。」

呂姓稽查班長,50多歲,在台電服務超過三十年,但他竄改電表,粗估導致台電損失上億元,明明負責重要的稽查責任,卻違背工作原則,這下不只慘遭停職,恐怕造成的損失也要負責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