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表示,百昇水電工程有限公司滯納押標金新台幣110萬元,執行官拘提唐姓負責人並聲請管收,雖遭法院駁回,仍促使唐男繳清欠款,因此撤回管收的抗告案。
台北分署發布新聞稿表示,百昇水電工程民國97年間參與台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的工程採購案,因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遭追繳工程押標金新台幣110萬元,案件經台北自來水事業處於103年移送執行。
新聞稿指出,台北分署多次要求唐姓負責人報告公司財產狀況均未獲回應,並發現唐男曾於104年間提領公司現金152萬餘元卻未繳納欠款,今年1月間拘提唐男,向法院聲請管收。
唐男辯稱因遭人偽刻公司大小章投標而受牽連,台北地方法院因此駁回管收聲請。台北分署隨即提起抗告,並持續聯繫唐男多次勸諭,促使唐男24日繳清所有欠款,台北分署旋即撤回抗告。
台北分署表示,本案從103年間移送至全額清償,歷時近5年,關鍵在於持續不懈努力,除祭出拘提、管收等強制處分,並在聲請管收遭駁回後續行抗告,對唐姓負責人產生壓力,更主動積極且耐心地多次溝通,告知正確法律觀念,使當事人願意主動清償,獲得雙贏局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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