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男子謝亞軒和朋友黃佑呈,去年10月在台北市南京東路競速狂飆,謝亞軒車子失控衝向騎樓撞死3人,法院一審宣判,認為2人沒有悔意,都是有前科的累犯,判謝亞軒13年,共犯黃佑呈則是11年有期徒刑。聽到判決結果,死者家屬無法接受,而謝亞軒的父親認為判太重,強調兒子不是故意的。
死者家屬黃先生:「13年對家屬來說無法接受,感受不出他有任何懺悔,我多希望他被判到他爸媽走了,讓他嚐嚐這種感覺怎麼樣。」
發生在去年10月,台北市南京東路上,下班尖峰時間,謝亞軒駕駛的黑色轎車,失控衝進騎樓,撞死一名謝姓保全,和一對從事資源回收的夫婦,當天謝亞軒尾隨朋友車輛,兩人在速限50公里的路段,狂飆至少80公里。
法官認為謝亞軒去年5月才因酒駕被逮,不到半年又疑似毒駕飆車,屬於累犯應加重刑期,但他因為自首符合減刑要件,依妨害公眾往來致死罪判刑13年,同樣被起訴的黃佑呈否認是共犯,請求法院判他無罪,但法官認為他明明知道謝亞軒緊跟在後,還一路狂飆也得負起責任,判他11年有期徒刑,兒子闖下大禍,謝亞軒的父親依舊相信兒子不是故意的。
謝亞軒父親:「(對判決結果,會不會覺得判太重),當然會啊他又不是故意的,而且車子本身就有問題,被害人叫弟弟嗑三個響頭,他也嗑了,問題他就沒有錢賠啊,沒有錢怎麼辦呢。」
案發後謝亞軒的母親,只願意賠償3位死者150萬,不僅法官難以置信,家屬也不肯接受,謝亞軒的父親先前已經為兒子的傷害案,代子賠償112萬,房產還被查扣,目前財力實在有限,無力再為兒子負擔,未來怎麼賠償死者家屬,謝亞軒得自己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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