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監獄39歲陳姓戒護科長去年底在監獄門口,遭4名黑衣惡煞圍毆,手腳被打斷留下後遺症;檢方調查半年,無法查出幕後主使者,對4名嫌犯也因證據不足,僅以普通傷害罪起訴。對此,獄方同僚議論紛紛,認為正義未獲伸張,憂心未來恐會引起模仿效應,而被打的陳姓科長,已於今年3月返回崗位工作。
據自由時報報導,陳男去年12月27日到監獄上班時,在監獄門口被1輛黑色轎車追撞,車上4名男子一下車就持棍棒朝被害人猛毆,一路追進監獄將他的手腳打斷,4人事後還向警方辯稱是「行車糾紛」。但員警調閱路口監視畫面,發現黑色轎車前一天上午就出現在監獄門口,事發當天早上再次現身,一發現陳男上班,便以「車禍」為由迫使陳男下車並痛毆,疑似預謀犯案。
檢警懷疑獄方有人「內神通外鬼」,但檢警調查後卻未發現相關被告曾與特定監獄人員接觸;屏東地檢署日前檢察官楊士逸以普通傷害罪偵結全案,對4名動手打人被告各求刑1年。被害人的同僚得知偵辦結果都感到遺憾,擔心這種針對戒護人員的暴力行為,若無法揪出幕後主謀,日後恐怕會出現模仿效應。
有人認為,陳男左手掌、拇指、腓骨骨折,左小腿粉碎性骨折,在床上躺了1個多月,期間還要靠人餵食,如今癒後依然跛腳,手也無法寫字,手腳功能明顯受損,司法單位應以「重傷害」究辦被告。對此,屏檢主任檢察官陳怡利表示,對於可疑人事物的調查只能根據掌握到的證據來處置,檢察官是以被害人傷勢、全案情狀及法律規範為依據。
據了解,陳姓男子擔任過4監所戒護科長,從事監所管理工作有18年資歷,在同事眼中是1位態度積極的科長;典獄長簡文拱對於這起憾事感到自責,提到事件對監所管理人員的心理造成不小影響,希望司法能給被害者公道,醫師說陳科長至少要休養半年,但他的責任心很重,3月份就回到工作崗位,讓他相當感動。
實習編輯/陳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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