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他人東西卻沒主動反應!29日下午1點多,有一家人前往新竹南寮漁港的餐廳用餐,但他們看到地上有個包包,卻不是交給店家,而是直接把包包帶走了!只是包包裡放著店家準備給廠商的貨款,多達6萬元現金,雖然事後包包跟裡面的證件都找到,偏偏6萬多的現金不見,面對這種情況,因為監視器沒有拍到錢確實是對方拿走,要提告求償都有困難。

29日下午1點多,這組客人前往新竹南寮漁港的餐廳用餐,用餐結束正要離去時,看到地上一個黑色繡花包,拿到之後便帶走離開,當天晚上9點多,當店家在清點貨款,準備把包裡的錢拿去交款時,赫然發現皮包不見,調閱監視器後才知道被店內的客人撿走。

因為包包內有整整六萬元現金,但面對這種情況,他也無法確切舉證出,裡面的錢是對方拿走的即使監視器拍到這桌客人帶走包包,卻也無法提告。
律師:「客人去拿走不是屬於自己的東西,就可能已經構成竊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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