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0月桃園一名男子,因為財務糾紛,跟大自己17歲的妻子發生爭執,竟然痛毆對方,造成她7根肋骨斷裂,大量出血,甚至還拖了兩個小時才幫忙叫救護車,最終導致傷重不治,最近高院二審判決出爐,重判他15年,還要賠償家屬超過500萬。
記者vs.葉嫌:「(覺得不是自己殺害妻子的嗎?),我沒殺人。」
根據調查,30歲的葉姓男子是一名板模工人,但因為收入不穩定,兩夫妻時常為了金錢吵架,前年10月案發當天,兩人先是唱完KTV後,轉往隔壁的旅館休息,但又因為爭吵,葉男竟然痛毆自己的妻子,讓她斷了7根肋骨,內臟破裂大量出血,行兇後還拖了快兩小時,才請櫃台叫救護車,被害人到院後,已經回天乏術。
日前判決出爐,葉姓男子被高等法院重判了15年、褫奪公權6年,民事部分,桃園地院也判他要賠償被害人家屬,合計513萬元。
殺妻重判律師劉韋廷:「今天被告,名下都沒有任何財產,本身也沒有薪水收入,法律上面看起來可以拿到這麼多錢,但實際上面最後可能一毛錢都拿不到。」
律師提醒遇類似狀況,被害家屬和解當下,要先讓對方先拿出一部分的賠償金,才不會事後不認帳,一毛賠償都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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