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間海鮮燒烤餐廳,遭到一名陳姓女客人投訴,用餐後在店家粉專留下負評,結果被自稱是餐廳監視器廠商的人,截下用餐畫面PO網,還留言說這位女客人明明就狼吞虎嚥,嘴巴都塞滿,根本是奧客,陳小姐相當生氣,還說連她朋友幫忙留言,也被不明人士私訊,要她不要白目過頭,餐廳老闆出面道歉,表示監視器廠商是朋友,為了打抱不平才會截客人吃相,也在粉專發聲明道歉,緊急滅火。
客人陳小姐:「第一他沒有經過我允許,第二我也只是把實話說出來,你開了粉絲團,就是要給客人評價,評價本來就是有好有壞。」
留負評被截圖公告,陳小姐越想越氣6月1日,她和家人一起去用餐,後來到店家臉書下評論,先是抱怨,現切生魚片活動的時間,網路沒標明清楚。然後點出蚵仔完全不新鮮,唯一新鮮的是活跳跳的蝦子,真的很久沒踩雷了,但服務真的不錯,結果底下有一名自稱是餐廳的監視器廠商,說他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這位孕婦吃真多蚵仔,而且狼吞虎嚥的,甚至把陳小姐的吃相截圖PO出來,要大家看看嘴巴都塞滿了,怒嗆她根本就是奧客。
民眾:「超級不尊重啊吃飯是客人的權益他這樣吃飯的畫面就會被人家看到啦。」
民眾:「吃相跟好不好吃,東西好不好吃,跟餐廳沒有什麼關係。」
陳小姐說原本店家跟她道歉,說好刪掉負評大事化小,她刪文了沒想到卻被公開吃相,連她的朋友只是挺朋友留言也被一名黃先生私訊,說要吿公然誹謗,還叫他不要白目過頭,整件事被PO到爆料公社,有網友質疑留言的廠商根本就是店家,店家粉專也被灌爆。
記者vs.海鮮燒烤老闆黃先生:「監視器都是朋友在處理的,當下我們因為是在聚會,酒喝下去嘛就打抱不平,馬上就在那邊回。」
餐廳老闆道歉,也在粉專發聲明緊急滅火,律師表示PO出監視器的人,民事上屬於個人隱私的侵權行為,消費者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刑事上,如果畫面中足以辨識特定人士,還以「奧客」批評,屬人身攻擊,已經觸犯公然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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