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沙鹿茶館槍擊案,槍手陳威廷犯案前動線曝光。開槍前一天下午1點,他獨自一人穿白上衣,黑色套裝運動服,全身上下只拿著一個手提袋,搭計程車到租車行,用真實身分租借一輛白色轎車,隔天中午就載著16歲少年殺手,一起到茶館開槍,犯案前陳威廷搭車的身影全都錄下,他行色匆匆,懷疑當時可能已經有槍在他身上。
他下車後動作迅速,完全沒有耽擱,直接往租車行走進去,20分鐘後,一輛白色轎車開出來,就是被槍案當天,被燒毀的第一輛犯案車輛,26歲陳威廷,在犯案前一天,下午兩點20分,用真實身分租借白色轎車,隔一天中午,16歲少年槍手李姓男子,一同開槍犯案。
警方:「(兇嫌)跟承租人是同一人。」
犯案前搭小黃,獨自現身租車行,犯案後兩名槍手,又立刻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一路往北移動,又南下到處疑點,難道是故意要搞混警方,或是要移動到指定地點,把隨身帶著的長短槍,趕快交付出去嗎?
檢警調查,16歲李姓槍手沒有刑事前科紀錄,懷疑可能是被幕後主使人,教唆來犯案頂罪,畢竟法律保護少年,不能判死刑,無期徒刑也不能超過7年,如果有悔過實據,還能申請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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