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場逆向跑步,撞傷人恐會害自己惹上官司!台北市一名邱姓男子去年在校園操場跑步時,因為與其他人反方向,造成一名男子受傷,邱男事後被士林地院,依過失傷害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
判決書指出,邱男2018年5月7日晚間,跟著社團成員,到台北市關渡國小操場練習跑步,當時全員都以順時針方向,在外側跑道進行練習。
然而,跑在後方的邱男因為沒注意到前方狀況,直接撞上逆時針方向行走的廖姓男子,造成他跌倒,下巴左側關節脫落,右手和髖部皆有鈍挫傷,事後邱男對於此意外,坦承疏失,但和解金談不攏,雙方對簿公堂。
士林地院認為,邱男逆向時,應注意其他人的方向,採取必要安全措施,以免意外發生,因此依過失傷害罪,判邱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0萬元。
據《ETtoday》報導,大同大學競賽活動組長陳俊民表示,除了正式比賽必須採逆時針的方向進行外,大部分民眾休閒跑步時,是沒有硬性規定要以哪個方向跑,不過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下,順時針跑的人應多注意周遭動向,以免發生類似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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