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對狠心情侶日前來台時狠心將一名女嬰丟棄在廚餘桶中,目前檢警調查的重點,就是女嬰出生後是否存活,符合我國《民法》定義的「人」。因此檢警今(5日)上午將偕同法醫進行解剖釐清,其中關鍵就在於「一口氣」。
備受關注的星國情侶廚餘桶嬰屍案全案疑點重重,據《蘋果日報》報導,我國對於剛出生嬰孩是否為自然人採「獨立呼吸說」,只要女嬰有吸過一口氣就符合《民法》定義的「人」,這個標準就是肺泡有沒有氣體通過,也將是今日法醫解剖的重點。
1名資深法醫表示,要做肺泡是否有氣體通過,實務上只要一盆水,若肺臟浮在水面上就代表有通過。而解剖時除了做這個初步判定之外,還會再做肺臟切片,進一步檢視肺臟是否擴張過,這通常都是在小情侶偷嚐禁果後,意外生下嬰孩任意丟棄,為釐清是否有刑責就會解剖遺體進行判定。
律師謝岳龍指出,若女嬰一出生就是死胎,即非法律上所定義的自然人,星國情侶將沒有刑事不法事由,僅涉及《廢棄物清理法》;若2人是來台故意墮胎,則涉犯《刑法》墮胎罪,可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
謝岳龍表示,只要小女嬰在世上呼吸過一口氣,即為法律定義的「人」,若在活著時被丟棄在廚餘桶,丟棄的男子涉犯殺人罪,最重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生母則是涉犯生母殺嬰罪,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若女嬰是在往生後才被棄置,2人涉犯遺棄屍體罪,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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