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對新加坡籍男女,涉嫌在台棄嬰,恐怕面臨死刑!由於新加坡刑法規定,在境外犯罪,同樣得在國內受罰,女嬰被發現時模樣完整,若是活活被人丟棄致死,兩人恐怕涉及謀殺罪,在新加坡最重可處死刑,而這起事件也和去年發生的港女命案相似,都是外國人在台犯案後逃回本國,但台灣和新加坡香港都沒有簽訂引渡協定,無法引渡嫌犯來台受審。


由於新加坡刑法規定,國民境外犯罪等同在境內實施,得在國內接受審判和受罰,小女嬰被發現時模樣完整五官清楚,若是兩人計畫把嬰兒活生生丟進廚餘桶致死,恐怕觸犯謀殺罪將處死刑,若是一時失慮犯案則屬於故意致人於死,可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
由於兩人都是新加坡籍,在台犯案後逃回本國,和去年二月發生的港女命案相似,只是台灣和香港、新加坡都沒有簽訂引渡協定,恐怕很難將嫌犯引渡來台受審。
記者簡育琦:「兩人離台,發布通緝,沒入境難追查。」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