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一名已婚的張姓機師,幾年前上酒店時,結識一名段姓酒女,之後揹著妻子和對方交往,2人還發生性關係。事後張男想要斷了這段關係,段女想挽回卻未果,先是向張妻嗆聲,某次和張男狹路相逢,2人當街大打出手,事後彼此互提傷害告訴。日前台北地院依傷害罪,分別判處張男和段女拘役30日和20日;張妻提告妨害家庭的部分,全案仍在審理中。
檢警調查,張男和段女是在2016年9月認識。當時男方下班後前往北市東區一間酒店消費,因此結識了段女。起初2人只是一般朋友,但經過多次相處,張男動了真情,隔年初被著妻子和段女偷偷交往,還趁出差時約段女到台中林酒店一夜春宵,之後也到段女家發生性關係。
張男嘗鮮之後,開始逐漸疏遠段女,甚至還封鎖對方,這時女方卻不願放手了,不斷苦苦哀求男方回到她身邊,甚至還傳訊質問「為什麼你明知道會傷害2個女人還要這樣做?」張男就是不理她。
眼見張男不因此動搖,段女決定從張妻下手,把對方拉進LINE群組,並多次對她嗆聲,並放話「叫妳老公把東西還來,妳老公卻說要我把小孩生下再說」、「對不起我有一點情緒,之前溝通是能夠留孩子,為什麼我為了要怕他而把孩子拿掉」等,張男見事態嚴重,因而向妻子坦承外遇懺悔。
張妻原本打算選擇原諒段女,但對方卻不斷騷擾,還嗆聲「今天不弄垮你們這對假面夫妻,不讓你兒子知道你父母的真面目,我跟你姓,我會把保險套撿起來帶去警局做筆錄。」最後張妻忍無可忍,報警提告。
去年2月21日凌晨4時,張男準備前往桃園上班,攔計程車時巧遇段女,女方看到立刻衝上前,要求張男別封鎖她並保持聯繫,但男方不願意,2人就在大街上發生拉扯,雙方之後驗傷提告。
北檢事後起訴2人,案件進入台北地院審理後,雙方坦承有口角衝突,但否認傷害對方;法官依據當天目擊證人的證述,加上2人提出的驗傷單,認定2人確實有彼此拉扯和推打,也的確造成受傷,因此各判處張男和段女拘役30日和20日,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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