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酒駕,民國102年,台灣加重酒駕刑責,但是成效不佳!在這之前,警方每年取締酒駕件數,超過11萬件,但是刑責變重後,仍然每年超過10萬件,奪命酒駕車禍數量,也沒有明顯降低。今年10月初,一名台大碩士生遭酒駕撞死,他的家人案發後加入反酒駕聯盟,希望司法勿枉勿縱。

案發後林姓碩士生的弟弟,不時在臉書上懷念哥哥,他說沒有一天不想哥哥,感嘆21歲的生命被撞碎,他的母親也說,酒駕有如流動的殺人凶器,為了不再讓悲劇發生,一家人甚至投入反酒駕聯盟,根據統計,酒駕傷亡人數103年有將近一萬人,今年達4千多人,平均一天就有十一人受傷或死亡,而102年酒駕致死刑責,從七年提高到十年,但每年仍然有超過10萬件酒駕取締,刑罰再重仍無法遏止酒駕。

立委去年提案,新增酒駕連坐條文,駕駛若喝酒開車,同車乘客也得連帶罰鍰6千到1萬2,對於酒駕累犯者的車牌,也將換成螢光色,提醒民眾保持距離,但草案一讀通過後,就進度卡關。

酒駕防制協會秘書長林美娜:「修法把罰款提高這麼大,不是為了罰款,我們是希望拒絕酒測的當事人,能當場當下,願意坦然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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