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創意技術學院19名教師不滿校方未經教育部核准停辦,惡意欠薪,今天由高教工會陪同前往苗栗地方法院,遞狀訴求校方及3名校董負連帶責任清償新台幣511萬餘元薪資。
位於苗栗縣頭份市的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因少子化及資金短缺經營困難向教育部申請停辦,19名編制內專任教師不滿校方在教育部未核准停辦情況下,自8月起片面未再支付薪給及鐘點費,上午在苗栗地方法院前舉行記者會,並依教師待遇條例第24條規定,遞交民事訴訟起訴狀,要求學校與3名現任校董,包括董事長陳政元、董事王浩、王偉權,連帶償還欠薪共511萬2783元以上。
亞太學院教師黃惠芝指出,學校至今仍有學生,提出告訴的19名教師,也尚未經教育部核准解聘、停聘、不續聘或強制資遣,與學校仍依存續聘僱關係,校方有發薪義務,但卻僅以「學校沒有錢」為由,自8月1日起積欠薪資至今,經日前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決定提民事訴訟救濟,也是全台首起以教師待遇條例提告私校董事的案例。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指出,在教育部核定資遣前,這19名教師仍為校內現職教師,就應該繼續發薪,且學校經會計師查核財務仍有逾10億元資產,透過不動產借資週轉並不難,校方明顯不願意面對雇主要承擔教師薪資責任,甚至利用欠薪方式,迫使老師趕快離開。
亞太教師徐季芳表示,學校提出資遣方案及程序於法不符,未經安置程序,直接進入教評會階段,資遣條件又是「不平等條約」,她當然不願接受;休閒運動保健系助理教授陳怡婷也說,拒絕資遣並非因為條件不夠優渥,而是不能接受校方以不正當程序「威脅式」地讓老師以為不得不走。
高教工會呼籲教育部身為主管機關應積極介入,對入主卻不辦學的學校董事既然不願承擔責任,又屢屢違反教育法令,當應依私校法第25條解散董事職務,全面改派公益董事,以保障亞太師生權益。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董事長陳政元發表書面聲明指出,亞太學院董事會僅餘3名董事,經教育部認定董事席次不足,無法決議重要事項,對於逾10億元之不動產處分或設定負擔,無權進行任何決議,現依私校法第28條規定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選任臨時董事在案,仍需待法院指派足額董事,讓董事會正常運作後,才能處理清算校產問題,以清償積欠教師薪資。(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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