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女騎士左轉沒打方向燈,結果擦撞到直行轎車,當下女騎士回頭瞪了一眼駕駛就離開現場。被撞車主看傻眼,立刻報警提供行車記錄器逮人;另外一起也是肇逃,倒車撞到路邊車輛,還裝沒事離開,幸好車主堅持報警,員警調閱監視器成功逮人。警方表示遇到小車禍肇逃案,一定不能離開現場,事後反悔再報都會吃上罰單。
轎車乘客:「啊!」
女騎士撞上轎車,連人帶車往前彈跳,但她回頭瞪了一下後方駕駛也沒停車,繼續騎到對面菜市場。
轎車上的駕駛和乘客看到女騎士落跑,兩人才回過神。不對啊,撞到人就這樣跑了?越想越不對勁,立刻靠邊停報案。
黑色轎車右前保險桿,被機車擦出一片白色刮痕,警方從行車記錄器拍到的車牌,找到40歲的阮姓女騎士,果然它的機車左側引擎也有刮痕。女騎士還說,因為沒有摔倒所以就走了,不幸遇到小車禍肇逃該怎麼自保?
「叭叭!碰!」
記者羅一心:「不管是撞人跑了,還是被撞離開現場事後報案,肇事未依規定處置,可處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緩。」
最保險是車上有行車記錄器能提供給警方,如果自己沒錄到車禍影像怎麼辦?別擔心,以下就是最好例子。
一輛小貨車倒車時,沒抓好距離,擦撞路邊紅色轎車,小貨車駕駛也跑了。車主事後發現,愛車左大燈被撞破,找不到肇事者,車停路邊熄火,行車記錄器又沒開,實在氣不過,堅持報警,警方受理按規定調閱監視器以車牌追人,成功逮到22歲的李姓貨車駕駛。
三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蔡沛原:「因為受理了,我們就一定要去調。」
下次遇到小車禍,別再自認倒楣,報警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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