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已婚陳姓男子,前年趁老婆出門帶張姓少婦到家中偷情,結果激戰到一半,老婆折返撞見兩人姦情,讓陳男無奈表示「做到一半,感覺背後好像有人靠近,一轉身就看到警察和妻子」。
判決書指出,陳男2016年3月結識26歲張女,兩人至摩鐵纏綿一晚,2016年4月底上午,陳男大膽邀張女來家中偷情,豈料中午陳妻突然返家,聽見房間傳來翻雲覆雨的聲音,氣得報警,隨同警察當場逮到老公與張女偷情。
陳妻告兩人通姦,但事後選擇原諒丈夫,對他撤告;張女則否認通姦,辯稱「遭陳男威脅散布性愛影片,被逼要求去對方家中發生性行為」並非刻意妨礙家庭;陳男接受警詢時喊冤,因為妻子事發當日南下,張女主動表示想進家中,客廳看電視時又說「很多天沒見面」表明想發生性關係的意願,並沒有任何威脅。
而張女隨後提告陳男性侵,不過法官發現張女前後說法不一,且驗傷單中記載的受傷內容,也與事實不符;另外兩人被捉姦在床的當下,張女也未對外求助,因此法官不採信張女所稱「遭陳男脅迫性侵」一說,斥責張女明知陳男已婚,仍與陳男發生性關係,且犯後毫無悔意,誣指性侵,新北地院依相姦罪判她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