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有民眾接到工務局來函,說要改善公共區域的無障礙設施,不改善還會被開罰。但社區光是大樓出入口、梯廳,把階梯改坡道就得花上幾十萬,社區公基金難支應,質疑這樣的要求不合理。
記者張允曦:「有民眾收到新北市工務局來函,說要改善社區的無障礙設施,但民眾質疑都已經是(屋齡)20年的老房子了,怎麼會反過來要求,要符合新的法規呢?」
社區實際找專家諮詢,光是大樓門口15公分高的門檻就要做寬90、長160公分的坡道才符合規定,更不用說走進梯廳,4階高的樓梯要改善更困難。
投訴人:「我們這個地方如果要增設無障礙空間的話,根本腹地是不夠的,所以變成說我們很多的空間啊什麼,都會被打亂。」
投訴人:「市府規定我們要找建築師來,那他來規畫的時候,他需要一筆經費,之後在建造的時候,又要一筆經費,但是問題是我們管委會的公基金根本就不夠。」
沒錢、沒空間卻一定要改善,否則會吃上6到30萬罰鍰。新北市工務局解釋,這是依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要求設置的,民國97年7月1日以前完工的6層樓以上的住宅都必須符合要求,光是新北市就有5千7百多件,而去年開始陸續要求改善,目前完成率不到2%。
確實很多社區有困難,不過也是有替代方案,以這樣的大樓出入口為例,如果不能改成實體的坡道,也可以用移動式坡道板,或是設置服務鈴由社區警衛協助上下樓,工務局說除非真的不願意改善才會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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