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天表示,截至106年12月底,舊制退休準備金的足額提撥率達到97.32%,約10萬9000多家事業單位,較105年同期提撥率93.22%還要高。勞動部也說,去年也裁罰100件未足額提撥的事業單位。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有勞基法退休金(舊制)年資勞工的事業單位,應於每年年底檢視次一年度成就退休條件勞工所需的退休金,並在次年3月底補足退休準備金專戶差額。
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說明,會中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表示,截至106年12月底,舊制退休準備金的足額提撥率達到97.32%,約10萬9000多家事業單位,較105年同期提撥率93.22%還要高,全年提撥準備金也達新台幣1127億元。
孫碧霞說,106年未足額提撥的單位中,主管機關裁罰100件,裁罰金額高達1025萬元,也較105年的46件還要高。裁罰的事業單位大多位在新北市20件,台北市18件跟桃園13件等。
孫碧霞指出,106年勞動部總共會同地方政府辦理103場次的說明會,全年度也共計查核4萬5513家次,107年元月也將再度通知事業單位需依規定在3月底前補足差額,未依規定補足差額者,可處9萬元至45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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