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員工旅遊或是學校畢業旅行會租遊覽車,不過近來國道客運意外頻傳,為防駕駛過勞,公路總局也進行規範,除了1天租用不得超過12小時之外,駕駛每開4個小時必須休息30分鐘,如果是多日遊得過夜,駕駛出勤前則必須休滿10小時,若被發現違規最重依公路法開罰9萬元。
很多學校、公司會租遊覽車進行團體旅遊,為防駕駛過勞,公路總局發出租用規定公告,未來租用遊覽車一天不可以超過12個小時,駕駛開車時間更不得超過10小時,另外駕駛每4小時得休息30分鐘,防止過勞意外再發生,只是很多學校畢旅、員工旅遊一出去就是2、3天又該怎麼辦?
公路總局副執秘梁郭國說,如果是超過2天或3天的話,要注意每一天和每一天的工作時間中間要休息10個小時。針對多日遊,公路總局強調除了駕駛出勤前要充分休息,另外也得提供駕駛員1人1室的夜間休息空間,並且非經過遊覽車公司協調同意,不可以任意變更或增加行程,避免造成駕駛駕駛或超時。
梁郭國也說,違反到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是公路法的部分,依照77條的話就會罰9千到9萬元。不過年關將近,客運業者今年年終似乎並不樂觀,像是去年9月發生國道嚴重車禍釀6死的阿羅哈客運,傳出因為這起意外加上營運不佳,今年不發放年終,還有也是4大客運中的統聯也傳出沒有年終,不過對此,業者都回應還在評估中,並未定案,至於像是國光、和欣則確定發放,但是金額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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