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員工旅遊或是學校畢業旅行會租遊覽車,不過近來國道客運意外頻傳,為防駕駛過勞,公路總局也進行規範,除了1天租用不得超過12小時之外,駕駛每開4個小時必須休息30分鐘,如果是多日遊得過夜,駕駛出勤前則必須休滿10小時,若被發現違規最重依公路法開罰9萬元。
很多學校、公司會租遊覽車進行團體旅遊,為防駕駛過勞,公路總局發出租用規定公告,未來租用遊覽車一天不可以超過12個小時,駕駛開車時間更不得超過10小時,另外駕駛每4小時得休息30分鐘,防止過勞意外再發生,只是很多學校畢旅、員工旅遊一出去就是2、3天又該怎麼辦?

公路總局副執秘梁郭國說,如果是超過2天或3天的話,要注意每一天和每一天的工作時間中間要休息10個小時。針對多日遊,公路總局強調除了駕駛出勤前要充分休息,另外也得提供駕駛員1人1室的夜間休息空間,並且非經過遊覽車公司協調同意,不可以任意變更或增加行程,避免造成駕駛駕駛或超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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