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勞基法》修法議題成為社會關注焦點,但《勞基法》真的有保障勞工權益嗎?近日有網友在臉書爆料,有慣老闆吃定員工,說好的加班費違法不給,還逼員工簽自願離職單,被反駁還嗆「我就是流氓啦!」、「不爽不要做」,畫面曝光後引起網友討論,直說「政府還希望資方字律嗎?」
網友把員工和老闆談判的過程PO上網,指出這名貨運公司慣老闆故意侵占員工薪資,還不讓員工準時上下班,每天都從早上8點做到晚上12點,說好加班到凌晨會加給獎金卻都沒給,加班費也違法少算。
一群貨運司機不滿賣命卻沒得到說好的報酬,集體找老闆開會談判,沒想到老闆態度十分強硬,怒嗆「不爽是嗎?」還逼迫員工簽自願離職單,其中一名員工看不下去,提出條件要求將所欠的薪資補足,卻徹底激怒老闆,怒吼「我就是流氓啦!、「不然你要怎樣」、「不爽就不要做」;員工也不甘反駁「你這樣違反勞基法」,不料老闆直接口出惡言,「我管他什麼雞X法啦!」態度惡劣強硬。
員工指出,該名老闆先前已經被勞工局罰過2次錢,理由都是不肯給應給的加班費,眼看談判破局,員工決定直接向勞工局投訴,捍衛自己的權利。
網友看了紛紛搖頭,留言「老闆就是這種態度,政府還要我們自己跟老闆談判?」、「這些老闆都是被寵壞了,答應好的,點破還腦羞成怒!」、「慣老闆就是覺得不怕請不到人」、「到底哪裡保障員工了?」、「超時加班就是理所當然」、「物流業、餐飲業、護理界、保全業⋯⋯都超時啊,哪個政黨執政時關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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