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交通大隊統計,今年初到現在,汽機車駕駛因為觀看或操作行動裝置,至少發生了89件擦撞事故,一下抬頭、一下低頭,容易分心,實在危險,所以現在連車上電視也有規範,只要車速超過8公里或者車子在前進或後退時,車上電視必須能「自動關閉」,否則驗車也不會過關。
公車慢速前進,突然碰的一聲撞上前方車輛,換個角度,原來司機一邊開車、一邊低頭看手機,撞上前車這一瞬間他拉起手煞車,立刻把手機丟到旁邊去,不只低頭看手機危險,就是怕駕駛分心。
放進DVD或USB要在車上看影音,現在不少新車上的娛樂裝置,都和變速箱檔位連動。
記者:「過7公里了,這輛車超過5公里就沒有畫面。」
時速超過5公里,螢幕不會顯示畫面,只有聲音還持續撥放,這是原廠已經設定好的螢幕自動關閉功能。
車商副總經理潘宗瑜:「有些駕駛的太太或女朋友可能要看電視,或是小朋友要看電視,有些車商可能會幫車主安裝,可能是在電視有可能是在DVD,讓他可以在開的時候去幫他破解,可以看。」
像這輛車,駕駛打開數位電視,就算車子移動中,螢幕卻不會自動關閉,政府不是不管,一旦驗車時就會被發現,因為103年7月1日起,車上的娛樂顯示設備有特殊規範。
記者洪彩綸:「車內的影音裝置,在R檔、D檔,或者在放開手煞車的時候,必須要自動關閉,否則驗車過不了。」
或者原廠車設定車速大於8公里,也得自動關閉,如果沒有符合這些規定,就得重新調整。根據台中市交通大隊統計,今年初到現在,駕駛人因為觀看或操作行動裝置發生擦撞事故件數,汽車48起機車則有41起,一下抬頭、一下低頭,開車分心實在太危險,各種規範就是希望這種狀況不要再發生。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