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狹人稠,因此很多人的交通工具,多以方便的「機車」為主。而在路上也常見,家長帶小孩出門時,都會讓他們站在機車踏板上,最近就有人因此被取締罰錢,而不少網友對於這「機車載人禁令」都叫苦連天。
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1項規定,機車腳踏板不得搭載孩童、動物,違法者可處300至600元罰緩。就有一名媽媽在《爆廢公社》發文表示「我想問一下,家裡買不起汽車的都怎麼帶孩子出門?不能站踏板、放椅子坐,也不能用背巾揹在前面,只能坐後面,但未滿三歲的坐後面也不行。我現在就是背著我兒子騎車,等他大一點不能背也不能站前面,坐後面又還不會抓的情況下,我應該把他放哪?」
結果問題引起廣大網友的共鳴,有人認為「小孩的命比省麻煩重要」、「這規定也是為了安全,就搭大眾運輸工具啊」。然而還有一派網友認為,立法者不懂民間疾苦,「訂這種規定,少子化也就剛好而已。」、「這樣誰還敢生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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